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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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1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2年第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1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38批)予以公告。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1批)


2012年10月16日






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241批)

第一部分 新产品
一、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053
载货汽车底盘 CA1053
客车 CA6120
多用途货车 CA1021
随车式起重牵引运输车 CA5250JQQ
2 长春一汽轻型车厂 1 华凯牌 载货汽车 CA1040
载货汽车底盘 CA1040
厢式运输车 CA5040X
仓栅式运输车 CA5040CCY
3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 大众牌 轿车 FV7146、FV7147
4 东风汽车公司 3 风神牌 纯电动轿车 DFM7000
5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载货汽车底盘 EQ1120、DFL1190
自卸汽车 DFL3120
自卸汽车底盘 DFL3120
客车底盘 EQ6540、EQ6119
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客车 DFA6760
客车底盘 EQ6620、EQ6850
囚车 DFA5040X
宣传车 DFA5040X
小学生专用校车 DFA6581
流动服务车 DFA5040X、DFA5043X
运兵车 DFA5042X
俊风牌 多用途乘用车 DFA6400
绿化喷洒车 DFA5030GPS
7 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客车底盘 EQ6620
小学生专用校车 EQ6661
幼儿专用校车 EQ6661、EQ6750
8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厢式运输车 EQ5026X、EQ5022X、EQ5021X
9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4 东风标致牌 轿车 DC7165、DC7164、DC7163
东风雪铁龙牌 轿车 DC7165、DC7237、DC7163、DC7207
10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5 斯柯达(SKODA)牌 轿车 SVW71613CS、SVW71613ES、SVW71613FS、SVW71413DR、SVW71613BS、SVW71413AR
11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6 别克(BUICK)牌 轿车 SGM7150
赛欧(SAIL)牌 纯电动轿车 SGM7001
12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7 青年牌 纯电动城市客车 JNP6120
豪华旅游客车 JNP6140、JNP6120
13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9 北京牌 厢式运输车 BJ5070X、BJ5074X
仓栅式运输车 BJ5070CCY、BJ5040CCY、BJ5074CCY
底盘 BJ1070、BJ1074
普通货车 BJ1070、BJ1074
1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 福田牌 载货汽车 BJ1036
载货汽车底盘 BJ1036、BJ1123
轻型客车 BJ6546、BJ6526、BJ6516
厢式运输车 BJ5036X、BJ5123X
仓栅式运输车 BJ5036CCY
多用途乘用车 BJ6486、BJ6546、BJ6526、BJ6516
多用途货车 BJ1027
多用途货车底盘 BJ1027
15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 北京牌 轿车 BJ7200、BJ7180、BJ7230
16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11 北京现代牌 多用途乘用车 BH6471、BH6475、BH6476、BH6470
17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 12 北京牌 多用途乘用车 BJ6400、BJ6390
18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5 长城牌 多用途乘用车 CC6460、CC6461
流动服务车 CC5031X
轿车 CC7150
19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8 夏利牌 轿车 TJ7103
20 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9 田野牌 运动型乘用车 BQ6400
21 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27 北奔牌 越野载货汽车 ND23100
越野载货汽车底盘 ND23100
载货汽车 ND11604、ND13100
载货汽车底盘 ND13104、ND11604、ND13100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ND5310GJB
22 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 33 雪佛兰(CHEVROLET)牌 多用途乘用车 SGM6475
23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3 中华牌 轿车 SY7160
24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9 哈飞牌 多用途乘用车 HFJ6401
25 上海汽车商用车有限公司 41 大通牌 轻型载货汽车底盘 SH1042
厢式运输车 SH5042X、SH5043X
商务车 SH5042X、SH5043X
工程车 SH5042X、SH5043X
救护车 SH5042X、SH5043X
检测车 SH5042X、SH5043X
流动服务车 SH5042X、SH5043X
26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4 畅达牌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NJ5250GQX
跃进牌 纯电动载货汽车 NJ1027
纯电动载货汽车底盘 NJ1027
27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5 安凯牌 纯电动客车 HFF6101
28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6 江淮牌 轻型客车 HFC6491
多用途乘用车 HFC6491
轿车 HFC7130、HFC7202
29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8 三菱牌 两用燃料轿车 DN7160
东南牌 轿车 DN7154
30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1 江铃全顺牌 小学生专用校车 JX6601
江铃牌 工程车 JX5032X
3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63 斯达-斯太尔牌 载货汽车 ZZ1311
载货汽车底盘 ZZ1311
黄河牌 载货汽车底盘 ZZ1204
32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63 豪曼牌 载货汽车 ZZ1048
载货汽车底盘 ZZ1048
仓栅式运输车 ZZ5048CCY
篷式运输车 ZZ5048CPY
33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64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168
载货汽车底盘 CA1168
厢式运输车 CA5168X
仓栅式运输车 CA5053CCY、CA5168CCY
冷藏车 CA5313X
牵引汽车 CA4252
篷式运输车 CA5168CPY
34 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68 欧铃牌 载货汽车 ZB1030
载货汽车底盘 ZB1030
35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69 东方红牌 自卸汽车 LT3162、LT3050
自卸汽车底盘 LT3162、LT3050
压缩式垃圾车 LT5070ZYS
自卸式垃圾车 LT5026ZLJ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LT5026ZXX
36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客车 ZK6858、ZK6119、ZK6126、ZK6110
医疗车 ZK5220X
37 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73 楚风牌 客车 HQG6660
38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80 三一牌 随车起重运输车 SYM5160JSQ、SYM5161JSQ
39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89 传祺(Trumpchi)牌 轿车 GAC7200、GAC7180
40 广州汽车集团客车有限公司 89 广汽牌 客车 GZ6111
41 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 89 吉奥牌 多用途乘用车 GA6463
42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2 五菱牌 多用途乘用车 LZW6430
宝骏牌 轿车 LZW7108
43 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 94 红岩牌 载货汽车 CQ1255
载货汽车底盘 CQ1255
牵引汽车 CQ4256
4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6 长安牌 载货汽车 SC1030、SC1031
载货汽车底盘 SC1030、SC1031
厢式运输车 SC5031X、SC5030X
仓栅式运输车 SC5030CCY
45 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96 翼虎(KUGA)牌 多用途乘用车 CAF6450
46 成都新大地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99 英伦牌 多用途乘用车 RX6453
47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100 柯斯达(COASTER)牌 客车 SCT6704
48 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101 王牌牌 载货汽车 CDW1030
自卸汽车 CDW3112、CDW3163、CDW3110、CDW3162、CDW3115、CDW3160、CDW3165、CDW3164、CDW3113、CDW3111、CDW3161、CDW3114
自卸汽车底盘 CDW3110、CDW3160
厢式运输车 CDW5030X
仓栅式运输车 CDW5030CCY
纯电动载货汽车底盘 CDW1160
纯电动工程车 CDW5030X
纯电动洒水车 CDW5164GSS
49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01 大运牌 自卸汽车底盘 CGC3311
牵引汽车 CGC4252、CGC4253、CGC4180
50 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 106 斯卡特牌 载货汽车 LFJ1036、LFJ1040、LFJ1035、LFJ1030、LFJ1070
载货汽车底盘 LFJ1036、LFJ1040、LFJ1035、LFJ1070、LFJ1030
厢式运输车 LFJ5035X、LFJ5030X、LFJ5040X、LFJ5036X
仓栅式运输车 LFJ5040CCY、LFJ5036CCY、LFJ5030CCY、LFJ5035CCY
51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9 通家福牌 运动型乘用车 STJ6490
52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 陕汽牌 城市客车 SX6122
客车底盘 SX6124
53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112 海格牌 客车 KLQ6129、KLQ6142、KLQ6896、KLQ6702、KLQ6115、KLQ6109
客车底盘 KLQ6680
厢式运输车 KLQ5030X
中学生专用校车 KLQ6706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 KLQ6106、KLQ6896、KLQ6756
医疗车 KLQ5101X、KLQ5121X
多用途货车 KLQ1032、KLQ1022、KLQ1030、KLQ1020
小学生专用校车 KLQ6106
指挥车 KLQ5030X、KLQ5020X
旅居车 KLQ5030X
54 四川南骏汽车有限公司 118 南骏牌 客车 CNJ6700、CNJ6701
55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119 奇瑞牌 城市客车 SQR6121、SQR6940、SQR6100
客车 SQR6101、SQR6100
开瑞牌 载货汽车 SQR1041、SQR1071、SQR1070
载货汽车底盘 SQR1041、SQR1071、SQR1070、SQR1062
厢式运输车 SQR5070X、SQR5071X
多用途货车 SQR1020
多用途货车底盘 SQR1020
邮政车 SQR5060X、SQR5061X、SQR5040X
集瑞联合牌 牵引汽车 SQR4181、SQR4251
56 西安西沃客车有限公司 120 西沃牌 客车 XW6123
57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客车 XMQ6115、XMQ6125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27、XMQ6106
混合动力客车底盘 XMQ6121、XMQ6102
小学生专用校车 XMQ6900
58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5 中通牌 城市客车 LCK6720、LCK6660
客车 LCK6602
客车底盘 LCK6723、LCK6724
幼儿专用校车 LCK6750、LCK6570
59 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26 少林牌 城市客车 SLG6898
小学生专用校车 SLG6800
幼儿专用校车 SLG6661、SLG6721、SLG6581
60 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 127 恒通客车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CKZ6126
混合动力客车底盘 CKZ6129

二、民用改装车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北京载通视音频广播技术有限公司 (一)09 载通牌 通信车 BZT5140X
2 北京天坛海乔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一)11 天坛牌 工程车 BF5050X
3 北京攀尼高空作业设备有限公司 (一)17 京探牌 高空作业车 BT5063JGK
4 四维-约翰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25 威斯坦牌 救护车 BSY5040X
5 中天高科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二)08 中天之星牌 电视车 TC5056X
6 天津伊利萨尔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二)20 伊利萨尔(IRIZAR)牌 公路客车 TJR6110
7 河北安旭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70 安旭牌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AX5251ZXX
8 沈阳北方交通工程公司 (六)46 凯帆牌 清障车 KFM5076TQZ
9 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六)60 黄海牌 抢险救援照明车 DD5170X
10 长春双龙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七)30 龙帝牌 清洗车 CSL5080GQX
除雪车 CSL5250TCX
11 上海汽车改装厂有限公司 (九)21 申星牌 混凝土泵车 SG5391THB
12 南京客车制造厂 (十)02 雨花牌 通信车 NJK5033X
13 江苏女神汽车集团公司 (十)22 女神牌 厢式运输车 JB5060X
14 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 (十)36 华东牌 流动服务车 CSZ5040X
15 江阴市汽车改装厂 (十)41 神探牌 通信车 JYG5020X
16 江苏友谊汽车有限公司 (十)45 友谊牌 小学生专用校车 ZGT6580
17 张家港市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46 春洲牌 轻型客车 JNQ6500
18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十)48 徐工牌 高空作业车 XZJ5060JGK
19 江苏中意汽车有限公司 (十)61 中意牌 工程车 SZY5056X
旅居车 SZY5100X
检测车 SZY5050X
20 鸿运汽车有限公司 (十)71 宏运牌 救护车 HYD5045X
21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十)75 海伦哲牌 救险车 XHZ5040X
22 安徽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27 开乐牌 清淤车 AKL5120TQY
爆破器材运输车 AKL5070X
23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16 福龙马牌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FLM5161GQX
24 福建蓝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三)31 恒乐牌 指挥车 FLH5020X、FLH5030X
25 江西博能上饶客车有限公司 (十四)02 上饶牌 城市客车 SR6116
幼儿专用校车 SR6686、SR6576
26 江西江铃专用车辆厂 (十四)16 江铃牌 高空作业车 JX5045JGK
27 山东岱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10 岱阳牌 清障车 TAG5312TQZ
28 山东梁山通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14 通亚达牌 电视车 CTY5110X
2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 (十五)19 黄河牌 幼儿专用校车 JK6660、JK6720、JK6600
30 济南豪瑞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46 圆易牌 压缩式垃圾车 JHL5164ZYS
清洗吸污车 JHL5161GQW
31 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十五)70 东岳牌 洗扫车 ZTQ5101TXS、ZTQ5100TXS、ZTQ5160TXS
32 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 (十六)06 开瑞牌 仓栅式运输车 SQR5020CCY
33 郑州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十六)21 银盾牌 自卸式垃圾车 JYC5020ZLJ
34 十堰众隆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63 运王牌 自卸汽车 YWQ3054
35 随州市力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69 醒狮牌 供液车 SLS5310TGY、SLS5253TGY
36 湖北精功科技有限公司 (十七)73 精工楚天牌 压缩式垃圾车 HJG5160ZYS
37 湖北程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74 程力威牌 洒水车 CLW5040GSS
38 湖北合力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七)79 神狐牌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HLQ5160GQX
宣传车 HLQ5129X
39 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87 江特牌 清障车 JDF5160TQZ
40 随州市东正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89 炎帝牌 自卸式垃圾车 SZD5160ZLJ
41 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90 虹宇牌 高空作业车 HYS5120JGK
42 湖南省赛特汽车厂 (十八)13 赛特牌 客车 HS6662、HS6601
43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20 中联牌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ZLJ5250GJB
清洗车 ZLJ5162GQX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ZLJ5020TYH
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ZLJ5021ZXX
除雪车 ZLJ5030TCX
44 长沙佳利汽车有限公司 (十八)24 湘陵牌 城市客车 XL6821
舞台车 XL5041X
45 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 (十八)35 汽尔福牌 压缩式垃圾车 HJH5160ZYS
46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十九)05 白云牌 指挥车 BY5042X
47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 (十九)06 广环牌 压缩式垃圾车 GH5253ZYS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GH5250ZDJ
密闭式桶装垃圾车 GH5060X
48 佛山市路之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十九)25 路之友牌 仓栅式运输车 ZHF5042CCY
49 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十九)37 上元牌 工程车 GDY5045X
舞台车 GDY5070X
50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 (十九)47 五洲龙牌 纯电动城市客车 FDG6113
51 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九)48 广和牌 防暴车 GR5100X
52 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一)05 迪马牌 指挥车 DMT5048X、DMT5049X
餐厨垃圾车 DMT5160TCA
53 重庆耐德新明和工业有限公司 (二十一)08 山花牌 工程车 JHA5150X
54 重庆凯瑞特种车有限公司 (二十一)10 重特牌 自卸式垃圾车 QYZ5254ZLJ
55 四川省四通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二十二)33 佛莱特牌 自卸式垃圾车 FLT5160ZLJ
56 贵阳普天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03 鸿雁牌 邮政车 CPT5103X
57 西北医疗设备厂 (二十六)06 西北牌 救护车 XB5032X、XB5031X

三、汽车起重机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河南森源奔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六)37 森源牌 汽车起重机 SMQ5082JQZ
四、超限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二)16 卡瑞特牌 修井机 GYC5350TXJ、GYC5380TXJ
五、摩托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25 金城牌 两轮摩托车 JC250
常州山崎摩托车有限公司 山崎牌 两轮摩托车 SAQ125T
2 广州广本机车科技有限公司 73 广本牌 两轮摩托车 GB110、GB125
3 广东大福摩托车有限公司 74 大福牌 两轮摩托车 DF150
4 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75 洛嘉牌 两轮摩托车 LJ100T、LJ110
5 株洲南方摩托车有限公司 88 南雅牌 两轮摩托车 NY150
6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 100 豪爵牌 两轮摩托车 HJ125、HJ150
7 重庆银翔摩托车(集团)有限公司 107
广州飞肯摩托车有限公司 飞肯牌 正三轮摩托车 FK150ZH
8 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 108 轻骑牌 两轮摩托车 QM125T
9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110
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雅马哈(YAMAHA)牌 两轮摩托车 ZY100T
10 重庆望江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111 望江牌 两轮摩托车 WJ125T
1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3 力帆牌 两轮摩托车 LF250
12 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18
江苏宗申三轮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宗申牌 正三轮摩托车 ZS110ZH、ZS125ZH、ZS150ZH、ZS175ZH、ZS200ZH
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宗申牌 两轮摩托车 ZS150
13 浙江弘州摩托车有限公司 120 天鹰牌 两轮摩托车 TY100T
14 广州松铃工业有限公司 123 松铃牌 正三轮摩托车 SL150ZH
15 上海本菱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128
浙江日雅摩托车有限公司 日雅牌 两轮摩托车 RY150T
16 西藏新珠峰摩托车有限公司 130
江门市珠峰摩托车有限公司 珠峰牌 两轮摩托车 ZF150
17 重庆万虎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31
山东万虎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湘江牌 正三轮摩托车 XJ110ZH、XJ175ZH
18 广州市丰豪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 134 丰豪牌 两轮摩托车 FH100T、FH125、FH125T、FH150
19 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137 鑫源牌 两轮摩托车 XY400
20 重庆银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39 银钢牌 正三轮摩托车 YG175ZH、YG200ZH
21 鹤山国机南联摩托车工业有限公司 154 森科牌 两轮摩托车 SK125、SK150

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38批)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东风汽车公司 3 风神牌 纯电动轿车 DFM7000B1ABEV
2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6 赛欧(SAIL)牌 纯电动轿车 SGM7001EV
3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7 青年牌 纯电动城市客车 JNP6120BEV1
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 福田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BJ6105PHEVCA
5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4 跃进牌 纯电动载货汽车 NJ1027PBEVNZ
6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4 跃进牌 纯电动载货汽车 NJ1027PBEVNS
7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5 安凯牌 纯电动客车 HFF6101K10EV
8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 ZK6105CHEVNG1
9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 ZK6120CHEVNG2
10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 ZK6120CHEVPG1
11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 ZK6120CHEVG2
12 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101 王牌牌 纯电动洒水车 CDW5164GSSEV1
13 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101 王牌牌 纯电动工程车 CDW5030XGCEV1
14 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101 王牌牌 纯电动工程车 CDW5030XGCEV2
15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27GHEV7
16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27GHEV8
17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27GHEV6
18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27GHEV12
19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27GHEV10
20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06AGHEV2
21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124 金旅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L6115JHEV38C
22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124 金旅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L6115JHEV88C
23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124 金旅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L6115JHEV38CN
24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124 金旅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L6115JHEV88CN
25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5 中通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LCK6105PHENV1
26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5 中通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LCK6125PHENV1
27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5 中通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LCK6121HEV1
28 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 (十四)03 江西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JXK6116BPHEV1
29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20 中联牌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ZLJ5020TYHBEV
30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20 中联牌 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ZLJ5021ZXXBEV
31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 (十九)47 五洲龙牌 纯电动城市客车 FDG6113EVG5

七、 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企业及产品
(一)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免检备案产品 《目录》序号
1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湖北省十堰市东环路1号,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九江大道1号 EQ6360PF10客车 3
EQ6360PF7客车
EQ6360PF8客车
EQ6360PF9客车
EQ6381LF10客车
EQ6381LF12客车
EQ6381LF13客车
EQ6381LF14客车
EQ6381LF15客车
EQ6381LF16客车
EQ6381LF18客车
EQ6381LF19客车
EQ6381LF22Q4客车
EQ6381LF4客车
EQ6381PFCNG客车
EQ6400LF10客车
EQ6400LF11客车
EQ6400LF12客车
EQ6400LF13客车
EQ6400LF14客车
EQ6400LF15客车
EQ6400LF16客车
EQ6400LF18客车
EQ6400LF19客车
EQ6400LF22Q4客车
EQ6400LF24Q4客车
EQ6400LF4客车
EQ6400LF7客车
EQ6400LF9客车
EQ6400PFCNG客车
EQ6411PF客车
EQ6411PF1客车
EQ6411PF2客车
EQ6411PF3客车
EQ6411PF4客车
EQ6420PF15客车
EQ6420PF18客车
EQ6420PF7客车
EQ6420PF8客车
EQ6421PF1客车
EQ6421PF4客车
EQ6381LF3客车
EQ6420PF10客车
EQ6420PF13客车
EQ6420PF14客车
EQ6420PF16客车
EQ6420PF17客车
EQ6420PF19客车
EQ6420PF20客车
EQ6420PF21客车
EQ6420PF22客车
EQ6420PF23客车
EQ6420PF6客车
EQ6420PF9客车
EQ6421PF2客车
EQ6421PF5客车
EQ6421PF6客车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九江大道1号 EQ6390PF11客车
EQ6390PF12客车
EQ6390PF13客车
EQ6390PF22Q4客车
EQ6390PF24Q客车
EQ6390PF3客车
EQ6390PF4客车
EQ6390PF5客车
EQ6390PF6客车
EQ6390PF7客车
EQ6390PF8客车
EQ6392PF1客车
EQ6392PF10客车
EQ6392PF2客车
EQ6392PF3客车
EQ6392PF4客车
EQ6392PF5客车
EQ6392PF6客车
EQ6392PF7客车
EQ6392PF8客车
EQ6392PF9客车
EQ6392PFN1客车
EQ6394PF6客车
EQ6394PF7客车
EQ6395PF客车
EQ6395PF1客车
EQ6395PF2客车
EQ6410LF22Q4客车
EQ6410LF23Q4客车
EQ6410LF8客车
EQ6410LF9客车
湖北省十堰市东环路1号 EQ6361PF10客车
EQ6361PF11客车
EQ6361PF23Q4客车
EQ6361PF4客车
EQ6361PF6客车
EQ6361PF8客车
EQ6450PF客车
EQ6450PF1客车
EQ6450PF2客车
EQ6450PF3客车
EQ6450PF4客车
EQ6450PF5客车
EQ6450PF7客车
EQ6450PF8客车
EQ6451PF客车
说明: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企业及产品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4年。


第二部分 变更扩展产品
一、参数变更
(一)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变更内容(项) 备注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 2
2 东风汽车公司 3 75 同意东风汽车公司已列入《公告》的部分产品转入东风裕隆商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
3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 1
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 1
5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 1 同意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内生产地址由“北京市首都体育馆南路9号,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五十七区”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东盈路19号,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五十七区”。
6 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 35 1
7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42 4
8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6 7
9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1 4
10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64 2
11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8
12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91 3
13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108 3
14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112 23
15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19
16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5 4
17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129 1 同意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法人代表变更为“陈瑞香”,目录序号变更为“129”。
18 秦皇岛金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21 2
19 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六)60 1
20 上海万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九)26 1
21 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九)36 8
22 东风裕隆商用汽车有限公司(原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客车厂) (十一)01 1 同意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客车厂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变更为“东风裕隆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第二农垦场”,生产地址变更为“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纬六路299号”,法人代表变更为“陈力”。
23 杭州爱知工程车辆有限公司 (十一)04 2
24 山东岱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10 1 同意山东岱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法人代表变更为“于雁军”。
25 山东梁山通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14 1
26 山东丛林福禄好富汽车有限公司(原龙口市丛林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47 1 同意龙口市丛林汽车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变更为“山东丛林福禄好富汽车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龙口市丛林工业区”,生产地址变更为“龙口市丛林工业区18号”,法人代表变更为“苏振佳”。
27 重汽集团临沂华运军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68 1 同意重汽集团临沂华运军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注册地址和生产地址变更为“临沂市罗庄区沂河大道北罗八路东侧新北区工业园”,法人代表变更为“谢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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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办法


(2002年7月1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2年9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3号公布 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土地开发,是指通过一定的工程或者生物措施,将未利用地变为耕地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土地整理,是指通过对农村的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增加耕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二)增加耕地面积,促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适度进行土地开发,鼓励开展土地整理;

(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省、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七条本省实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制度。

省、设区市和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和当地土地后备资源状况,建立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

第八条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土地后备资源状况等情况,拟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并在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逐级向有立项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有立项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立项申请报告和有关材料后,应当在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勘察,做出综合评价,并决定批准或者不予批准。批准立项的,应当向申请立项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立项批复;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申请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经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

申请使用省级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和列入省、设区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的项目,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

申请使用设区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项目和列入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的项目,由设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自批准立项之日起10日内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申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二)项目相对集中连片;

(三)达到国家和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规模;

(四)土地权属清楚,界址明确,地类准确;

(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六)开垦坡度小于二十五度。

第十一条申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资金来源;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图、项目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

(五)土地权属证明。

第三章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由主管该项目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土地开发整理任务由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对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优先开发整理的权利。

第十四条除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开发整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开发整理合同,取得3年以内的土地开发整理权或者50年以内的土地使用权。

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前,主管该项目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从事集体土地开发整理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土地开发整理合同,约定开发整理期限、质量标准、资金来源和其他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从事国有土地开发整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开发整理合同,约定开发整理期限、质量标准、资金来源和其他有关内容,取得3年以内的土地开发整理权或者50年以内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对国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推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质量监理制。

第十七条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的单位和个人在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施工。不得造成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盐渍化,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第十八条主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章项目验收

第十九条通过开发整理形成的耕地,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耕地的平整度能够保证田块均匀接受水分,喷灌或者滴灌的地面坡度不大于二十五度,其他的地面坡度不大于五度;

(二)耕地的覆土厚度折算为自然沉实土壤,山区不小于四十厘米,平原区不小于六十厘米;

(三)耕地的耕作层厚度不小于二十厘米,土壤质地、土壤养分和土壤结构应当满足农作物正常生长需要;

(四)耕地的排灌设施符合排灌技术要求。

第二十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后,项目承担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设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经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使用省级耕地开垦专项资金的项目和列入省、设区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的项目,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列入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的项目,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设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十一条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项目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出具验收报告。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验收报告,变更土地利用现状图。

设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委托并验收合格的,应当自项目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验收报告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验收不合格的,组织验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项目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提出整改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取得土地开发整理权的单位和个人完成土地开发整理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当根据土地所有权性质,将土地移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并依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完成土地开发整理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当依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并取得报酬,并有权在合同约定的用地期限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条省、设区市、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的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的,应当将新增加的耕地分别纳入同级补充耕地储备库。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

第二十四条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的耕地,用于抵顶建设占用耕地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耕地减少。

使用设区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的耕地可以用于补充因为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所造成的耕地减少,不得用于抵顶因为建设占用耕地所造成的耕地减少。

第五章项目资金

第二十五条本省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二十六条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以依照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所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有关项目资金。

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项目的,凭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报告,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的县(市)之间,可以有偿转让补充耕地指标。

实施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其项目资金由国家有关部门拨付,本省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予以资金配套。

第二十七条设区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供应建设用地时,应当把土地开发整理费用计入供地成本。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开垦专项资金。

耕地开垦专项资金由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闲置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型墙体材料开发费分成、土地使用税以及人民政府拨付的其他资金组成。

第二十九条耕地开垦专项资金,由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计划,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的项目资金、上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配套资金、当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补助资金,以及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验收、信息发布等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地开发整理年度项目预算,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下达年度项目计划和预算。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对耕地开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防止截留和挪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开垦活动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水土流失、盐渍化和荒漠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擅自截留、挪用耕地开垦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在开发整理的土地上可以建设直接服务于生产的临时性房屋,但不得擅自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确需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应当按照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

银发〔2010〕211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证监局;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促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挥黄金市场在促进黄金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黄金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黄金兼具金融和商品两种属性,大力发展黄金市场,有利于发挥黄金不同于其他金融资产的独特作用,形成与其他金融市场互补协调发展的局面,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深化金融市场功能,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黄金产业的发展,既有利于提高我国黄金产业竞争力,也有利于带动其他矿产资源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黄金产业稳步发展,形成了黄金勘探、开采、选冶、交易、投资、加工和零售完整的产业链条,黄金生产能力、加工能力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功能完善的黄金市场能够满足产业的融资需求和规避风险的需要,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向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有利于企业制定合理的生产经营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

  我国居民有消费和投资黄金的文化传统,随着国民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黄金首饰、金币和投资性黄金的需求稳步增长。品种丰富的黄金市场,有利于拓宽投资渠道,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帮助投资者合理配置资产,提高投资收益,保障资产安全。

  二、进一步明确黄金市场发展定位

  统购统配政策取消后,我国黄金市场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业务、商业银行黄金业务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业务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形成了与黄金产业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未来黄金市场的发展,要服务于我国黄金产业发展大局,立足于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竞争力,着力发挥黄金市场在完善金融市场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建立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合作协调机制。要切实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开发人民币报价的黄金衍生产品,丰富交易品种,完善黄金市场体系,进一步深化市场功能,提高市场的规范性和开放性,促进形成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上海黄金交易所要尽快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和市场定位,改善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各项制度,保障市场规范运行。要围绕市场需求开发新的产品,丰富交易品种。按法规规章和市场需要调整会员结构,扩大参与主体范围。要认真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对会员的相关服务工作。要加强和改善交易、黄金和资金清算、合格金锭认证、黄金仓储及运输服务。要深入研究国内国际黄金产业和黄金市场的发展变化规律,切实发挥上海黄金交易所在促进产业发展,完善黄金市场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上海期货交易所要充分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管理风险的功能,不断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我国黄金风险管理市场健康发展。要围绕着市场功能发挥,不断完善黄金期货合约与业务规则,做深做细黄金期货,提升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要不断提高市场风险控制能力,加强对会员的自律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优化黄金市场投资者结构。支持黄金企业积极参与和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运用黄金期货管理风险。

  商业银行要围绕黄金开采、生产加工和销售等整个产业链条,切实创新金融产品,着力改善金融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成效,向黄金产业提供多方位的金融服务。结合产业和市场发展需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展实物金销售、黄金租赁、黄金远期和黄金期权等业务,丰富市场品种,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和规避风险的需要。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报价的黄金衍生品交易。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黄金市场,扩大黄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三、切实加强黄金市场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黄金市场系统建设。上海黄金交易所要进一步加强交易系统建设,加大创新力度,完善黄金市场体系。丰富市场交易模式,引入做市商制度,提高黄金市场流动性。要加快灾备系统建设,完善备份系统。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系统,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健全完善黄金市场标准认定体系。结合我国黄金产业和市场发展实际,借鉴国际主要黄金市场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黄金市场合格金锭申请、认定、鉴定和检查制度,提高我国黄金市场认定体系的影响力,推动建立我国黄金市场标准认证体系。综合考虑国家资源战略,结合黄金产业特点,合理确定合格金锭金条入库企业。

  完善黄金市场仓储运输体系。综合考虑我国黄金生产和消费实际及黄金市场发展等因素,合理布局黄金交割库。统筹考虑商业银行和会员的经营成本,合理设定出入库费用和仓储费用。完善黄金运输服务体系,向市场提供快速低成本的运输服务。

  完善黄金市场清算服务体系。根据黄金市场发展需要,切实加强黄金账户服务体系建设,向市场提供更便捷的黄金账户和黄金实物清算服务,进一步完善黄金实物清算服务体系。借鉴国际经验,研究推动多种黄金账户服务。完善黄金市场资金清算服务。

  四、完善黄金市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支持体系

  加快黄金市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出台《黄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出台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加强对金融机构黄金业务的管理,引导并推动金融机构黄金业务稳步规范发展。

  落实黄金市场相关税收政策。对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的税收政策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研究推动完善投资性黄金和商业银行黄金业务税收政策。

  研究扩大黄金市场实物供给渠道。结合我国黄金市场发展实际,根据市场需求状况,扩大有进出口黄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数量,推动市场创新,提高市场流动性。在市场化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发展黄金租借市场。

  切实做好黄金市场融资服务。对符合黄金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的大型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信贷原则扩大授信额度。要重点支持大型黄金集团的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切实做好支持大型黄金集团“走出去”的相关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具备条件的企业发放并购贷款,促进产业整合,实现集约化经营。结合黄金加工企业和零售企业的产业特点、生产加工周期,形成从流动资金贷款到货物销售等一系列的金融服务体系。通过应收账款质押和存货抵押等方式,创新信贷产品,改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黄金质押融资服务。对黄金加工企业和零售企业遇到的信贷问题,银行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完善外汇政策。进一步完善当前黄金市场外汇管理政策。为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报价的黄金衍生品交易,结合上海黄金交易所询价系统建设,允许开展黄金衍生品人民币报价的商业银行,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下,在境外对冲境内黄金交易头寸,并研究将开展黄金衍生品人民币报价交易所涉汇率敞口头寸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进行境内平补的可行性。

  推动黄金市场对外开放。稳步增加上海黄金交易所外资类会员数量。研究推动允许境外合格金锭提供商向上海黄金交易所提供合格金锭。研究推动境外机构参与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交易。

  五、切实防范黄金市场风险

  加大黄金市场监管力度。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督管理黄金市场相关职责,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形成合力,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利益,促进市场规范协调发展。

  商业银行要加大风险控制力度。要制订相关业务规划,保证合规开展业务。要加强相关系统建设,切实保障交易安全。要根据各种业务特点和风险特点,采取相应措施,防范风险。

  中介机构要加强自律性管理。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要结合产品上线和系统建设等情况,完善交易、交割、清算和黄金账户服务等制度,保证各项服务的安全性。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市场风险。

  六、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培育成熟的黄金市场投资群体。加大对黄金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切实加强黄金市场的风险教育,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意识。市场主体要从维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黄金市场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规范黄金市场参与者行为,严禁参与地下炒金活动。对参与地下炒金活动的市场主体,相关部门应予以严惩,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征信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